来自:舒心企服(北京)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6-10 17:46:59 浏览 :次
私募基金产品重大变更、季度更新一直都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所负责的,但是不是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对重大变更、季度更新的所有问题都能了如指掌,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私募基金产品重大变更、季度更新相关问题的解答。
1、机构正在进行管理人重大变更,此时可以备案新产品吗?
管理人提交含法律意见书的重大事项变更,首次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该机构将无法进行新产品备案。除此之外,管理人重大变更与产品备案不冲突,可同时提交产品备案申请。
2、管理人因未按时完成产品季度更新,导致机构被列入异常机构,会有哪些后果?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管理人如已根据异常提示完成整改,整改后可正常备案新产品,如未完成整改,则无法备案新产品。
3、上传及更新基金产品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是什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2014年8月21日前)已完成募集的,若募集环节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管理人可上传有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实施前(2016年7月15日前)已完成募集的产品,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不按《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拟定的模板格式上传风险揭示书,按照募集时募集机构自行拟定的风险揭示书上传即可。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实施后才完成募集的产品,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按《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拟定的模板格式上传风险揭示书。
4、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私募基金产品季度更新开放时,可以提交产品清算吗?
如系统正开放产品季度更新,应当先在系统完成产品季度更新后才能进行产品清算。
如果在办理私募基金产品重大变更、季度更新上有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在线咨询我们舒心企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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