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时,是需要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不止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书》,变更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等重大事项都需要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书》。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撰写《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时候,可以突出重点虽短篇幅,这样子可以便于审核人员核查重点内容,减低被反馈的概率。尽可能不要把多项变更事项撰写在一份《专项法律意见书》中,这样子会增加审核人员判断律师对每一单独重大事项变更核查意见的难度,可以针对每项变更上传独立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这样子可以让审核人员更加清楚明确的看到该项内容变更的律师核查意见。
私募基金管理人反馈意见针对性要强,这样子便于整改及补提《专项法律意见书》,提高审核效率。针对每项重大事项变更出具单独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基金业协会的审核人员也会有针对性的提出反馈意见,便于整改以及补提《专项法律意见书》,从而提高《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审核效率。
从以上种种说明可以看出,
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时,所需要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重要性,如果不知道《专项法律意见书》如何撰写,可以找我们舒心宝帮忙,还能为您提供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私募异常处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