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有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核心机制出现,其实核心机制就是为了提高投资收益,激励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积极性,为了给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专业的投资人才所设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这样子可以让私募股权基金得到更有效的运作水平和效率,才能实现投资方利益的最大化。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核心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灵活利益分配及激励机制
因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收益方面可以进行灵活的分配,所以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可以在这上面进行约定分配,双方可以约定达到多少收益预期的时候,双方按照比例享有收益,这样子可以提高双方合伙人的积极性,能有利于所有合伙人履行企业事务。
2.管理费用及运营成本的控制
首先是管理费单独拨付,有限合伙企业运营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成本列支,不计入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这是国际通行的方式,管理费的数额按照所管理资金的一定百分比,通常为0.5%—2.5%,提取方式可以按季、半年或一年。
其次是管理费包括运营成本。好处是可以有效控制运营费用支出,做到成本可控。目前,为了吸引资金,很多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采取了这种简便的方式。
3.投资范围及投资方式的限制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属于是高风险的投资方式,所以需要有约束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以及投资比例,来确保合伙人的利益,有效减低风险。但是由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是一个较为需要经验和高专业度工作,所以就会采用否定性约束的方式,来达到控制投资风险的目的。
以上就是有限合伙制
私募股权基金的核心机制的全部主要内容,在国内的实践中,为了吸引到投资人,有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往往采用“优先收回投资机制”和“回拨机制”,确保在有限合伙人在收回投资之后,普通合伙人才可以享有利润分配,以保障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利益的一致性。只有利益一致,目标一致,才能更加激发双边合伙人的积极性和合作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