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舒心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3-04 17:46:20 浏览 :次
如果私募基金出现异常情形,根据规定需要出具私募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才能改正,在2018年3月23日之前是不用的,但是基金协会为了更加规范好基金市场才出台这一规定。私募基金出现异常之后,需要在三个月内向协会提交符合要求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切实整改异常经营情形。
私募基金异常情形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处理:
1.如果专项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不能持续符合现行管理人登记要求的,协会将按照规定的相关要求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异常经营情形整改,同时专项法律意见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结论性意见为该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符合现行管理人登记要求的,异常经营程序终止,恢复其业务正常办理;
3.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协会要求其限期补充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通知后,未能按期提交补充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协会将按照《公告》相关要求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4.根据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协会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按照不配合自律管理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专项法律意见书被协会不予接受后,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期限届满前提交符合要求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视同此情形处理。
关于私募基金异常情形有关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处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专项法律意见书现在已经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在面对异常情形的时候最重要文件材料之一,如果不知道专项法律意见书怎么写,可以找我舒心企服帮忙,可以直接在线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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