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舒心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4-14 18:12:35 浏览 :次
私募基金公司选择“双GP”模式的原因有很多,这些也是让它成为目前比较流行的原因之一,下面就来看看具体都是哪些原因,让那么多私募基金公司选择了“双GP”模式。
1、LP参与管理人收益分配的原因
此类LP不满足于只作为基金投资人获得基金收益分配,其不但希望能参与基金管理事务,甚至还希望参与管理费、管理人超额收益的分配。举例而言,若干LP与基金管理人另行设立一家无牌照的投资管理机构,而后该机构作为合伙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持牌管理人担任普通合伙人;同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履行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大部分职责,并参与相关管理费、超额收益的分配。之后,LP与基金管理人又会在该未持牌机构层面进行利益分配。
2、无牌GP与持牌GP之间合作共赢的原因
两个基金管理人若存在优势互补的情形,则“双GP双管理人”模式将成为一个理想的选择。类似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未登记的投资管理机构,也可能在基金的募、管、投、退等方面各自拥有其优势或更多资源,并存在真实的合作共赢需求,若形成良性的双GP合作管理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实现私募基金的利益最大化。
3、LP变相参与或控制基金管理事务的原因
机构投资人事实上越来越希望参与到基金管理事务中来,从而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前监控。尤其是出现强势的LP情况下,其很可能在已有的GP基础上,再指派一名GP,从而形成了双GP管理合伙型基金的模式。LP指派的GP有可能缺少牌照,此时合伙基金为“双GP单牌照”模式;LP指派的GP也可能同时为持牌私募基金管理人,则形成“双GP双管理人”模式。
4、无牌照私募机构的“通道”需求的原因
由于牌照限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门槛越来越高,获得批准登记的时间周期也渐长,这使得有些掌握资源或有项目需求的机构,在最终取得牌照之前亟需借助其他已登记管理人的资质作为“通道”完成资金募集以及项目投资。或者,该等掌握项目资源的投资管理类机构并无办理私募管理人登记的计划而打算长期采用“双GP单牌照”模式开展业务。此情形下,持牌私募基金管理人可能只扮演“通道”的角色,而无牌照的机构则借此迅速完成从资金募集到项目投资的一系列操作。
以上就是私募基金公司选择“双GP”模式的原因,像最后一点无私募牌照机构来选择用“双GP”模式的话,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办理不了私募基金牌照或者嫌办理时间太长,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代办公司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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