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卟卟企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20 14:38:10 浏览 :次
在全球并购交易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境外公司并购需严格遵循目标市场反垄断审查规则。以中国市场为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执法主体,通过明确申报流程与豁免条件,平衡市场竞争与产业发展需求。
申报启动需先满足两项核心前提。一是构成 “经营者集中”,即通过股权收购、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决定性影响,即便收购少数股权,若能影响经营决策也可能被认定。二是达到营业额标准,中国要求参与集中者全球营业额超 120 亿元且境内合计超 40 亿元,同时至少两方境内营业额超 8 亿元。若未达标准但可能限制竞争,监管部门仍可要求申报。
正式申报遵循规范流程。申报义务人需提交中文材料,包括申报书、竞争影响说明、集中协议及审计报告等,境外主体还需提供公证认证文件。符合条件的可按简易程序申报,如相关市场份额之和小于 15% 的交易。监管部门自收到完备材料后立案,30 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如需进一步审查则延长 90 日,特殊情况可再延 60 日。
部分情形可豁免申报。最典型的是 “母子公司例外”,即一方拥有其他各方 50% 以上股权,或各方均由同一未参与集中的主体控股。此外,若能证明集中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公共利益,或被收购方即将破产且无更优替代方案,即便可能限制竞争,也可能不予禁止。
境外公司并购的反垄断审查涉及复杂的标准认定与流程操作,稍有疏漏易引发合规风险。舒心企服深谙国内外反垄断法规,可提供从申报评估、材料筹备到流程跟进的全链条服务,助力企业高效通过审查,保障并购交易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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